一、 依內政部111年6月24日內授營財字第111081165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二、 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,係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.042%計算機動調整。
三、 配合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自111年6月22日起由原年息1.095%調整為年息1.22%,爰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息由1.012%調升為1.137%
  • 1) 原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