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函轉教育部邀請奧運跆拳道銅牌選手「羅嘉翎」擔任反毒代言人,請貴校協助宣導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教育部111年1月3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100180018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強化校內、外學生安全,呼籲青少年關注反毒議題,教育部邀請「羅嘉翎」拍攝反毒短片(30秒、60秒各1部)及文宣(海報1款),以羅嘉翎健康、清新形象及學生身份,擔任最佳反毒代言人,請貴校協助宣導學生、家長及社會大眾相關資訊,並結合各項活動宣導,亦可張貼於適當場所供民眾了解訊息。
三、 旨揭文宣請於文到一週後,至本局聯絡櫃領取,上開短片請於校、內外協助播放,有關電子檔逕行至教育部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」下載運用,連結如下:
(一) 短片(反毒影音:https://erp.moe.gov.tw/VideoList)。
(二) 海報(文宣專區:http://erp.moe.gov.tw/Poster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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