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5年度施政計畫辦理。 |
二、 | 申請資格: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,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,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。 |
三、 | 申請方式及期限: |
(一) | 申請方式: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註冊組提出申請,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,逾期不予受理。 |
(二) | 申請期限:105年9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。 |
四、 | 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本局網站(http://ipb.tycg.gov.tw/)「最新消息」下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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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申請表件2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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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 申請表件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