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檢送修正「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」1份。
二、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 新增於現職機關(構)、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(含職務代理人)為補助對象。
(二)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整為每人每2年新臺幣4,500元。
三、 各機關學校111年度所需增加經費請自相關經費項下勻支,112年度則按補助基準編列預算。
  • 1) 111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.pdf

neiltdestycXoops網站設計開發:Neil網站設計工坊,徐嘉裕Neilhsu
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民小學校址: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175號
學校電話:03-3176403個資保護專區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:mis@m2.tdes.tyc.edu.tw
學校傳真:03-3260758 Powered by XOOPS © 2001-2014 The XOOP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