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小110年幹事外補甄選公告
- 人員區分:一般人員。
- 官職等: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。
- 職稱:幹事。
- 職系:綜合行政。
- 1名(正取1名,擇優候補2名。)
- 性別:不拘。
- 工作地點:桃園市。
- 資格條件:
(一)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(二)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,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 - (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
- 。
(三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任用、公務人員陞 -
(四)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,品行端正,工作認真,注重行政倫理,能配 -
(五)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(六) 具備工作協調、人際溝通能力、品行端正、注重行政倫理、服務熱 - (含公文系統、word、Excel)與網路操作
- ,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。
(七)具辦理事務業務工作經驗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。
(八)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
九、工作項目:
(一)辦理總務處業務(文書、出納、事務及家長會相關業務、午餐業務)。
(二)協助教務處(圖書館業務)、學務處及輔導室相關業務。
(三)配合學校需要職務分配及調整。
(四)其他交辦事項。
十、工作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175號(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民小學)。十一、聯絡方式:
(一)報名方式:
1.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,應徵本職缺作業採
「線上報名
2.請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機關徵才系統(網址:
https://web3.dgpa.gov.tw/want03front/AP/WANTF00001.aspx),點
選「我要應徵」,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,確認「我的簡歷」及「我的履
歷」內容無誤,且「簡要自述」不得空白,點選【應徵職缺】即完成授
權同意開放履歷工作徵才機關調閱。
3.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PDF檔案後上傳該系統,並註記與正本相
符並簽名或蓋章:(1100528截止上傳)
- 身分證正反面
- 男性退除(免)役證明
- 考試及格證書
- 最高學歷證件
- 歷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
-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(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)
- 身心障礙手冊(若無則免付)
(二)甄選方式:
1.書面審查: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,依本校公務人員甄審評分標準表評 比,並以3倍錄取與備取人數通知面試。
2.面試:就儀表態度、溝通表達能力、專業知識、發展潛能等作綜合考評。
3.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、備取2名,應徵人員均未達本校需求者,本校得予從缺。
4.面試日期:110年6月11日上午9點,若受疫情影響則另行通知日 期。
(三)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,得增列候補2名,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、性質相近之職缺,候補期間為3個
月,自甄選
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;期滿未通知遞補,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。
(四)聯絡電話:03-3176403轉710陳主任。
(五)聯絡email:rujoleen@gmail.com
十二、錄取公告:於本校網站【http://www.tdes.tyc.edu.tw/】人事室公告區公佈,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
十三、正取人員應依錄取公告規定報到日期時間地點,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至本校報到,逾期未到者以棄權論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十四、本案錄取報到人員,於辦理商調及報派完成後,再行辦理到任事宜。
十五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