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轉知衛生福利部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該部於110年2月18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017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24027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及附件各1份,亦可逕至全國法規資料庫(網址:https://law.moj.gov.tw/Index.aspx) 查詢運用。
  • 1) ATTACH1.pdf

neiltdestycXoops網站設計開發:Neil網站設計工坊,徐嘉裕Neilhsu
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民小學校址: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175號
學校電話:03-3176403個資保護專區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:mis@m2.tdes.tyc.edu.tw
學校傳真:03-3260758 Powered by XOOPS © 2001-2014 The XOOP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