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學輔導教師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。 |
二、 | 本計畫透過教學輔導教師提供專業支持與協助,精進學校教師於課程設計、課堂教學、班級經營及建置教學檔案等專業成長,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請貴校協助轉知本計畫訊息。 |
三、 | 申請人員資格 |
教學輔導教師:依教育部規定進行儲訓、甄選推薦及認證 |
等程序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,且能有計畫提供同儕於教 |
學實務及專業成長上支持者。 |
四、 | 申請方式 |
(1)由教學輔導教師規劃109學年度之輔導工作,填寫申請表由 |
教學輔導教師所屬學校核章,於109年10月30日以前(以郵戳 |
為憑)寄送申請表至「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」(桃 |
園市西門國小)。 |
(2)由「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」依據申請表項目審 |
查, 109年11月6日以前公告教學輔導教師補助名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