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15362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課程日期及對象如下: (一)辦理日期:105年3月2日(星期三)至3月4日(星期五)共計3日。 (二)參加對象:中央輔導團本土語言組團員;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各級學校現職教師、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