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該會104年9月8日腦麻字第1040000273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(差)假登記,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。
三、如對本案有所疑問,請洽聯絡人:鄭怡馨,電話:(02)2892-5689分機32;傳真:(02)2891-1389;Email:boccia.cpfamily@gmail.com。
四、隨文檢附旨揭活動章程及相關資料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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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18_LINK3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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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 19_LINK4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