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轉知教育部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相關訊息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20日臺教社(四)字第1070042237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教育部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,請各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等相關人員踴躍報考。 |
三、 | 旨揭認證考試訊息摘要如下: |
(一) | 考試日期訂於107年8月11日(星期六),並自同年4月13日至同年5月11日止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服務。 |
(二) | 為鼓勵學生報考,19歲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 |
(三) | 認證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網址:http://blgjts.moe.edu.tw/)。 |
(四) | 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:0800-699-566(免付費)或(02)2321-0191,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 |